2026
二月
25
【2026年2月26日周四】玛窦福音7:7-12
✝️教父圣经注释2026年2月26日周四
玛窦福音7:7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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玛窦福音7:7-8
求、找、敲
求、找与敲。圣奥斯定(St. Augustine of Hippo, 公元354年-430年):但是,当人领受了那条诫命:不要把圣物给狗,也不要把珍珠丢在猪前时,问题就纷纷而来。我们记得自己无知而脆弱,又听见所规定的是:我们不可把自己尚未领受的东西送出去,\[那尚未完全领受并据为己有圣经训导的人,还没有准备好把它送出去或向他人提供。真福的生命要求人先在自己身上实行真理,然后才把它作为训导提供给别人。] 因而我们也许会问:“你禁止我把什么圣物给狗?你禁止我把什么珍珠丢在猪前?因为我看不出我至今已经领受了它们。”因此,主紧接着说:“你们求,必要给你们;你们找,必要找着;你们敲,必要给你们开。因为凡求的,就必得到;找的,就必找着;敲的,就必给他开。”(玛窦福音7:7-8)“求”是指藉着祈祷而获得心灵的健全与力量,好使我们能够履行所颁布的诫命。“找”是指寻得真理;因为真福的生命由行动与认识构成。行动需要积蓄力量,而观照需要真理的显明。对这两者,我们应当为前者而“求”,为后者而“找”,为使前者得以赐下,后者得以寻获。然而在此生中,认识在于认识通往那真福的道路,而不在于占有它;但当任何人找到了真正的道路,这人就会抵达那占有。至于你,“敲”的人,门就给他开。为使这三件事——求、找、敲——能以一个例子来说明,让我们设想一个因四肢软弱而不能行走的人。当然,这样的人必须先被治愈并被坚强,好能行走。因此主说:“求。”《山中圣训》2.21.71-72。\[PL 34:1302;FC 11:181-83\*。求,是为心灵的健全而祈祷;找,是寻求实行真理的方法;敲,是采取行动去实行真理。]
敲,就必给你开。圣金口若望(St. John Chrysostom, 公元347年-407年):然而,耶稣不只是命令我们求,也命令我们以极大的关切与专注来求——因为这就是祂用来表达“找”的那个词的意思。因为在寻找的人,会把其他一切从心里放下;他们只为所寻找之事而挂心,对周遭境况全然不顾。即便是那些寻找金子或寻找走失仆人的人,也明白我所说的是什么。所以这就是祂所谓“找”的意思。但耶稣所谓“敲”,是指我们以强烈与热切来亲近天主。因此,噢,有死的人哪,不要放弃;不要在追求德行上,比你渴求财物更少热心。因为你常常寻求财物,却没有找着;然而即便你知道不能保证找着,你仍用尽一切方法去寻。可是在这里,你已经有一个应许:你必定领受;你却连那同样热切的一小部分也不表现出来。但若你没有立刻领受,也不要因此灰心;正因如此,耶稣才说“敲”,为表明即便祂没有立刻开门,我们也应当仍在门前敲。 《玛窦福音讲道集》讲道二十三4。\[PG 57:312;NPNF 1 10:160。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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玛窦福音7:9-11
赐下美善的恩赐
我们给儿女的与天主赐给我们的。圣奥斯定(St. Augustine of Hippo, 公元354年-430年):但是,恶人怎能给出美善的恩赐呢?祂在这里称为恶的人,是罪人;作为罪人,他们仍是爱这世界的人。依照他们对于“善”的观念,他们的赠与应被称作善:也就是说,这些赠与之所以称为善,是因为施与者认为它们是善。虽然这些东西在本性秩序中是善的,但它们仍是与生命软弱相关的暂世之物。况且,每当一个恶人施与这些东西时,他并不是施与他自己的东西,因为“大地和其中充满的一切,都属上主……是祂造了天地、海洋和其中的一切。”(圣咏24:1;圣咏146:6[按七十贤士译本:23:1;145:6])所以,即便我们是恶的,也知道把所求的给出去;那么,当我们向天主求时,我们对天主赐给我们美善之物,应当有多么更大的信心!当天主赐给我们时,祂不会在我们向祂求某一样时,却以另一样来欺骗我们;连我们也不会欺骗自己的儿女。我们所施与的一切美善恩赐,都是把天主的东西给出去,而不是把我们自己的给出去。《山中圣训》2.21.73。\[PL 34:1303;FC 11:183-84。我们这些浸透在罪的历史中的人,仍知道怎样把美善之物给自己的儿女;我们不欺骗他们。我们在施与时,是把天主的东西给他们,而不是我们的。既然我们这些恶的人尚且知道给出这些美善的恩赐,那么那位善的天主,岂不更知道在我们像儿女一样求时,把美善的恩赐赐给我们吗?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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玛窦福音7:12
如何对待他人
你愿意别人怎样对你。圣金口若望(St. John Chrysostom, 公元347年-407年):在这句话中,耶稣简要总括了一切所要求的;祂显示德行的定义既短且易,并且众人早已知道。祂不只是说:“你们愿意什么事”,而是说:“所以\[在rsv译文中为“So”。],凡你们愿意的事。”祂加上“所以”一词,并非仅按其直白意义,而是以更深的意义使用它。祂是在说:“若你们愿意被俯听,除了我已讲过的那些,你们还要做这些事。”这些附加的是什么?“凡你们愿意人给你们做的,你们也要照样给人做。”你看,这如何表明我们的愿望就意味着对我们行为的谨慎规整?注意,祂没有说:“凡你们愿意天主为你们做的,你们也要对你们的近人做。”否则你就会说:“这怎么可能?祂是天主,我是人!”相反,耶稣说:“凡你愿意你的同仆怎样做,你自己也要这样为你的近人做。”有什么比这更轻省?有什么比这更公义?随后赞美极其宏大:“因为这就是法律和先知。”(玛窦福音7:12)由此可见,德行是依照我们的本性而被界定的;所以我们都在自己里面知道自己的本分;我们再也不能躲进无知之中。《玛窦福音讲道集》讲道二十三5。\[PG 57:314;NPNF 1 10:161-62。你知道你愿意别人为你做什么;因此也清楚你应当为别人做什么。]
这条诫命是否含有爱天主。圣奥斯定(St. Augustine of Hippo, 公元354年-430年):在别处,耶稣说,法律和先知全系于两条诫命。\[“你应全心、全灵、全意、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;并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。”(玛窦福音22:37-38;另见玛窦福音22:39-40)] 眼前这条诫命似乎只论及爱近人,而不论及爱天主。当然,如果祂说的是:“凡你们愿意别人为你们做的一切事,\[不只是人,也包括天主。] 你们也要做给他们”,那么祂就会以这一句格言包含那两条诫命,因为人很容易明白:每个人都愿意被天主与他人所爱。所以,当人领受那一条诫命——被要求去做他愿意别人为他做的事——他当然也就含蓄地领受了另一条诫命:他应当同时爱天主与近人。但眼前这条格言似乎无非是“你应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”(玛窦福音22:39),因为它似乎非常明确地限于人:它说的是“凡你们愿意人给你们做的,你们也要照样给人做。”然而,我们必须密切注意祂随后关于这一点的观察,因为耶稣接着说:“这就是法律和先知。”在先前提到的那两条诫命的情形中,祂并不只是说“法律和先知系于它们”,而是说“全部法律和先知系于它们”,因为那是预言的总纲;但在此处,祂省略了“全部”一词,似乎为另一条诫命——那涉及爱天主的诫命——保留了位置。无论如何,当祂阐释那些关于心地纯一的诫命时,这条训示最切合当时的场合。因为人或许有理由害怕: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会有一颗两样的心,因为心中的事是隐藏的;但几乎没有人愿意别人以两样的心对待自己。一个人不可能以纯一的心服事另一个人,除非他如此服事,以致他不从中寻求任何暂世利益;而他若没有我们先前已充分讨论过的那种意向——当我们谈到那只纯一的眼时所说的——他就不能这样做。《山中圣训》2.22.75。\[PL 34:1304;FC 11:185-86\*\*。这种把格言表述为主要关乎人际关系的方式,是否与那把格言表述为双重的方式(爱天主与爱他人)相抵触?这种表述并不与其他表述相矛盾:没有人能以纯一的心服事他人,除非他如此服事,以致不寻求任何暂世利益;而若不由爱天主所推动,他就不能这样做。]
【菲洛美娜神父翻译】
